关于加强陕西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反兴奋剂工作的通知
陕十五运组发〔 2014 〕 5 号
各代表团、各竞委会、组委会各工作部门:
陕西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将于2014年8月在宝鸡市举办,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运动会反兴奋剂工作的通知》(体科字〔2014〕16号)精神,为把省运会办成一次高水平、文明、干净的体育盛会,保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维护公平竞赛的原则,现就反兴奋剂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健全省运会反兴奋剂工作组织机构
省十五运会组委会下设资格审查和兴奋剂检查委员会,负责省运会反兴奋剂宣传教育、检查监督等工作。
主 任:董 利 陕西省体育局副局长
副 主 任:任三明 陕西省体育局青少处副处长
赵 军 陕西省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陈亚民 陕西省体育局科教处处长
韩俊贤 陕西省体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二、加强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反兴奋剂教育资格准入制度的通知》(体反兴奋剂字〔2014〕74号),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本”的原则,我省将在本届省运会实施反兴奋剂教育资格参赛准入制度。
(二)实施对象:参加省运会决赛阶段比赛的运动员及其辅助人员必须实施反兴奋剂教育资格准入制度。(运动员辅助人员是指教练员、领队、队医、科研人员等为运动员参加体育训练、体育比赛等提供帮助、指导的人)
(三)实施内容:参加省运会决赛的运动员及其辅助人员必须学习《反兴奋剂知识教育手册》,通过反兴奋剂知识考试,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经各市体育局审批通过,方能获得省运会决赛阶段的参赛资格。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宣誓活动,组织宣誓仪式时,应安排大小合适的会场,在宣誓现场悬挂国旗,参加宣誓的运动员及其辅助人员统一着装,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宣读《承诺书》。
(四)实施办法:省体育局将统一印发《反兴奋剂知识教育手册》、考试卷、承诺书和审批表,并组织科研人员到各市区进行反兴奋剂知识培训,由各市体育局自行组织反兴奋剂教育资格准入制度的实施。
(五)各市区体育局提前将实施反兴奋剂教育资格准入制度的培训、考试、签署承诺书、宣誓等环节的时间、地点、人数等情况报省体育局科教处,省体育局将到现场监督检查。并于7月10日前将实施反兴奋剂教育资格准入制度人员名单和实施情况的图片、视频等记录资料报省体育局科教处(附件)。
(六)决赛期间还将在宝鸡市体育馆、宝鸡市体育场等比赛比较集中的赛区开展反兴奋剂拓展教育活动,进行反兴奋剂知识答题,发放反兴奋剂资料和小纪念品等。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反兴奋剂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大省运会兴奋剂检查力度
(一)进一步加大兴奋剂检查力度,按照总局《关于做好委托兴奋剂检查工作的通知》(体反兴奋剂字〔2010〕106号),我省将委托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在省运会决赛期间实施兴奋剂查检工作。
(二)兴奋剂检查工作从2014年7月15日开始到省十五运会结束,田径、游泳、水上及重竞技等体能类项目为重点抽查项目,金牌运动员为重点抽查对象,主要从比赛获得金牌的运动员当中随机抽取。
(三)各竞委会要在比赛场馆附近设立兴奋剂检查室,要求带有卫生间且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带锁的电冰箱、两张工作桌、若干坐椅、电源插座和接线板、洗手盆、饮料等工作必须用品。
(四)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凭有效证件有权进入竞赛场所,各竞委会应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实施兴奋剂检查,应有2名以上检查人员参加,出示有效兴奋剂检查证件。
(五)兴奋剂检查原则上在比赛后立即进行,接受检查的运动员在接到兴奋剂检查通知单后,应在1小时内携带运动员注册证到指定地点受检。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受检的视为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按兴奋剂检查结果为阳性处理。
四、加大兴奋剂违规的处罚力度
如运动员的兴奋剂检查结果为阳性,或拒绝、逃避兴奋剂检查,或在兴奋剂检查中有不正当行为的,由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兴奋剂检查委员会按照有关章程规定,对该运动员及相关人员和单位给予以下处罚,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
(一)运动员的处罚:凡在比赛期间被查处的,取消该次比赛成绩;给予4年的停赛处罚和4000元至80000元的罚款。
(二)相关人员的处罚:对直接责任者处以不少于10000元的罚款;如未发现直接责任者,给予主管教练不少于4年的停赛处罚和4000元至80000元的罚款;如该教练员负责训练的运动员发生2例上述违禁行为,终身取消其教练员资格。
(三)相关单位的处罚:对该代表团给予警告和20000元的罚款;取消该运动员所参加项目全队的参赛资格和全部比赛成绩外,从该代表团成绩中扣除2枚金牌和26分,同时取消该代表团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同一单位出现两例以上兴奋剂阳性事件,将取消整个代表团各项排名资格。(其他未使用兴奋剂的运动员已获得的成绩,可以个人名义保留)
(四)纵容使用兴奋剂、为改变兴奋剂检查结果企图行贿、在有关调查中提供伪证以及包庇的;在兴奋剂检查、检测或处罚等公务活动中有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机密等渎职行为的组织和个人,省体育局将会同司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五、加强管理 , 杜绝兴奋剂违规事件的发生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反兴奋剂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把反兴奋剂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统一部署、严格执行,健全反兴奋剂工作的组织和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任何违禁违规事件。
(二)各市体育局“一把手”为反兴奋剂第一责任人,各项反兴奋剂工作措施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队医和科研人员要明确各自在反兴奋剂工作中的责任,牢固树立在任何情况下绝不使用兴奋剂的意识。
(三)加强运动队食品、药品和营养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挑选供运动员使用的肉食品,同时做好运动员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运动员治疗用药、饮食就餐的日常生活管理,避免食源性药源性兴奋剂问题的发生。
(四)提倡和鼓励对使用兴奋剂进行实名举报,举报必须以市体育局或代表团名义,以书面形式提交大会兴奋剂检查委员会,并预交一例兴奋剂检测费3000元,如经调查或检测举报情况属实,则退还检测费。
附件: 陕西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实施反兴奋剂教育资格准入制度人员名单
陕西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2014年5月16日
(联系人:韩 洋 电话:029-85226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