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浐河管理站员工公款旅游 站长被处分
21.09.2017 07:11
本文来源: 华商网
记者今天(9月20日)从陕西省纪委了解到,陕西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
西安市长安区浐河管理站公款旅游问题
2016年7月,该站组织外出开展教育活动中,绕道前往渭南少华山游玩,公款支付相关费用。2017年8月,站长魏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工会主席程小惠、会计周菊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永寿县渠子镇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该院违规发放下乡补助、交通补助共计9350元;2013年1月至2017年5月,违规发放通信费、下乡费、岗位津贴等共计3.5万元。2017年8月,院长樊选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杨凌示范区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曹亮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
2016、2017年春节,曹亮先后收受辖区企业所送面值1000元购物卡2张。2017年6月,曹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靳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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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9.2017 07:11
省纪委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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