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一米石厂无手续违法生产四年 查封后又生产

22.07.2015  10:13

  无任何环评手续,擅自违法生产四年的米石厂,今年四月份被环保部门查封后继续生产,五月份再次被环保部门查封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然而,环保部门随后又撕掉封条让米石厂继续生产,理由竟是米石厂也不容易,剩余石料生产完后再停工。

  村民

  米石厂噪音、粉尘污染严重影响生活

  “厂子就在村口,路对面又是猕猴桃地。这么多年,噪音吵得人睡不好觉,而粉尘也影响猕猴桃生产。”眉县金渠镇宁渠村村民袁胜说,多年来他们一直找镇政府、环保部门,但米石厂开了关、关了又开,村民已不堪其扰。

  袁胜说,4年前,村口的4亩耕地被租给私人老板办起了米石厂。由于加工米石,噪音很大,再加上未采取防护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粉尘给周边的种植户造成了很大影响。

  而损失最大的是米石厂附近的20多亩猕猴桃。村民王书秀说,她家种了2亩多猕猴桃,与米石厂一路之隔,猕猴桃树上全是厚厚的一层粉尘,不仅坐果率低,而且果实长不大。

  有同样遭遇的村民陈永良说,自从米石厂开工后,他家邻近米石厂的猕猴桃地就由每亩一万多斤减产到了每亩7000多斤。粉尘还影响到了果实品质,“去年收购猕猴桃的老板到地里一看,猕猴桃个头小,掰开里面都是黑的,人家就不要了”。

   现场

  米石厂无任何手续 离村民家不到10米远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了宁渠村。在村口确实有一家米石厂,约4亩的空地上,南侧简易棚搭建的厂房内,当天机器并没有生产;空地北侧和西侧,分别是两堆加工好的成品料;空地东侧,是一堆高约3米、长约十多米的原料石块。这些原料和成品料均没有任何遮盖。

  就在米石厂西侧不到10米处,就住着一户村民。

  米石厂负责人王先生说,他们是从村民手里租的这块地,从2011年开始建厂生产。因为粉尘污染与周边种植户基本上达成了协议,并进行了一定的补偿。王先生坦承,米石厂不仅未获得环评手续外,其他手续也没有。

  按照法律规定,米石厂应在取得环评手续后才能开工。为什么该米石厂在没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就已生产了四年呢?王先生表示眉县很多石料厂“都是这样的”。

  环保局

  米石厂“也不容易”剩余石料生产完再停工

  “今年4月接到村民投诉,我们现场查看发现,这个米石厂没有环评手续。”21日,宝鸡市环保局眉县分局环境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程永辉说,他们已在四月和五月先后两次对该米石厂进行了查封。根据两份“眉县环境监察大队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显示,环保部门今年4月15日和5月19日分别对该米石厂进行过检查,并责令其停工。4月15日的笔录显示,眉县金渠镇宁渠村黄家坡米石厂2011年建成投产,主要生产米石,年产量6000吨左右,无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护措施,生产原料和成品料无覆盖。“要求”一栏显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上述行为依法立案严肃查处。

  而5月19日的一份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情况一栏写着,厂区院内白银石原料约700吨,成品米石1000吨。该企业咬石机正在进行中,有一台铲车正在作业,有两名工人正在工作。“问题”一栏写着,无任何防扬尘治理措施;生产的原料和成品料未进行覆盖;无环评审批手续,擅自违法生产。“要求”一栏写着,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对违法生产设备进行现场查封,不得擅自开产。

  对于两度被责令停产的环境违法的米石厂,为何后来又开始生产,程永辉解释说,考虑到“米石厂也不容易”,因此“人性化执法”,让其将剩下的石料生产完后再停工。

  律师

  环保部门“出尔反尔”有损政府公信力

  “当时当着我们的面,米石厂和村组长都签订了协议书,大部分村民同意继续生产,只有4户没有签字。”程永辉说。米石厂老板王先生说,他们同意给村里7000元,后来涨到1万元,但部分村民还是不同意。

  “环保部门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就应将相关决定落实到位。”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说,今年1月起刚实施的新环保法规定,没有环评报告的建设项目不允许开工,如果发现开工,必须停止建设。

  “环保部门作为行政执法单位,如果出尔反尔,有损于政府公信力。”赵小东说。而依照新环保法,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对该项目的违法行为进行包庇,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相关官员撤职或开除处分,主要负责人当引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