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粮食局认真部署粮食仓储设施专项调查工作

08.01.2015  18:27

商洛市粮食局认真部署粮食仓储设施专项调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精神,建立粮食仓储设施保护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粮和信息化管粮进程,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按照省粮食局《关于开展全省粮食仓储设施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陕粮展发〔2014〕  141  号)要求,市粮食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及时对粮食仓储设施专项调查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粮食局:一是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调查工作。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调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人员力量到位、保障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专项调查工作质量。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在市局培训的基础上,各县(区)粮食局要切实做好企业填报人员、普查人员、数据汇总人员及审核人员的分级培训工作,确保他们能够准确把握各项调查内容的含义、填写方法和格式要求,能够正确使用专项调查登统软件、汇总软件,掌握照片、经纬度坐标采集方法。三是落实责任,加强督导。企业要实事求是地填写专项调查工作底稿,由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普查人员在对企业工作底稿核实后也要签字确认以示负责。相关材料要妥善保存、留底备查。四是严明纪律,确保专项调查工作顺利完成。调查人员要严格依法开展调查工作,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借调查工作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或谋取私利,不得篡改专项调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发布、对外提供、泄露专项调查数据和企业商业秘密。企业不得编造虚假数据或干扰专项调查工作正常开展。对于违法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各县(区)粮食局要对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