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和省委部署,2021年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省市县三级党委成立专项巡视巡察组,对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联动开展专项巡视巡察。近日,各专项巡视巡察组分别向本级巡视巡察的有关地区、涉粮部门单位和粮食企业党组织反馈了巡视巡察意见。
省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组3月2日向11个市(区)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党组)书面反馈了巡视情况,3月15日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陕西粮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现场反馈了巡视情况。省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出席了现场反馈会,对做好巡视整改提出要求。
反馈指出,近年来各市县、涉粮部门单位和国有粮食企业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储备、稳市场、保安全,较好完成了粮食购销任务。但专项巡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不够深入,落实粮食安全有关决策部署、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措施不够有力;有的市县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推进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展缓慢,粮食安全风险隐患仍然存在;有的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仍有差距,对粮食安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不够到位;有的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安全政策法规不够严格,粮食收购、存储、销售等环节问题仍然较多。
反馈强调,相关地区和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政治上看待和解决专项巡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市县党委政府、相关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党组织要对照反馈意见逐条自查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定期对账销号,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问题清零。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夯实主体责任,强化整改措施,在推进整改落实上持续发力,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据了解,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记者王佳伟)
编辑: 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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