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全省国税系统标兵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笔试工作圆满完成

16.07.2015  19:50

 

 

11月29日,第二批全省国税系统标兵人才培养对象选拔考试在西安举行。来自全省国税系统的674名考生参加了笔试。省局党组书记、局长牟信勇,党组成员、副局长寇伟斌、雷炳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学江等亲临考点进行了巡视和指导。

省局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第二批标兵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本次选拔包括税法综合、国税税收管理、税收信息化管理3个专业,分别录取46名、39名、39名,合计124名培养对象。省局于10月29日印发了《关于选拔第二批全省国税系统标兵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对选拔的专业、报考条件、选拔程序和有关要求做出了要求。选拔程序分为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组织考察、省局审定7个环节,报名参考人数达到674人。

在巡视中,牟信勇详细询问了本次标兵人才培养对象选拔考试的组织实施情况和考务安排,并对本次考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各位监考老师和考务人员给予亲切的问候,他勉励全体考务人员要本着“对考生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圆满顺利完成。巡视结束后,牟局长对本次笔试和今后的标兵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选拔组织工作务必做到“公正、公开、公平”,严格按照选拔程序和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把真正符合标准的高素质人才选拔出来。二是在今后的培养中要精心谋划,加强领导和实施,为标兵人才后期培养和成长成才创造有利条件,确保每名标兵人才都能成为各个领域的税务专家和尖兵。三是在管理中要树立品牌意识,严格落实标兵人才培养对象的管理和考核制度,严标准、高要求,让标兵人才与众不同、出类拔萃,切实将标兵人才打造成陕西国税的一面旗帜、一张名片。四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学员所在单位、省局主管部门和施教机构要联合实施动态跟踪管理,确保入选的标兵人才在学习时间上有充足的保障,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上有质的提升。

本次笔试结束后,省局将根据笔试成绩、推荐得分计算综合得分并确定排名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计划于2015年元月组织面试工作。随后,将根据笔试、面试和业绩评价等环节的成绩最终确定培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