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七届学术讨论会论文的通知

15.05.2015  12:3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承办的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七届学术讨论会即将举行。

为全面推进最高人民法院今年的司法改革措施,贯彻周强院长的讲话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尊重司法规律,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并考虑到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研究主题的均衡性,为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决定以“尊重司法规律与刑事法律适用研究”作为本届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选题参考范围见附一)。现将本届学术讨论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届学术讨论会的论文组织选送工作,仍由各高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分别负责统一组织和向最高人民法院推荐本辖区法院的参选论文。请各高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接到本通知后,做好论文的推荐选送工作,并请将推荐论文于2015年9月15日前报送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二、推荐的论文,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力求做到选题对于公正司法与刑事法律实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学术观点明确,见解独到,材料翔实,分析论证充分,逻辑严谨,结构完整,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文笔精炼,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论文字数严格限定在6000字以上、10000字以下(含注释)。凡不符合选题范围和字数要求的论文、已公开发表或者已获奖的论文,一律不得参评。

三、各高院推荐的论文数量,应严格限定在55篇内,超过限定数额的以报送论文目录(目录要求见附三)的前55篇为准。每篇论文一式四份并请附独创性声明、内容提要、主要创新观点和作者简介,用A4纸打印(具体要求见附二)。鉴于“国家法官学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管理模块)”计划于2015年6月试运行,届时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就论文报送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为方便论文的评审、检测和出版,所有推荐的论文电子版须采用WORD文档格式,每篇论文正文及其封面存为一个文档,文档名称包括:省级地域名称、论文编号、作者姓名、论文主标题,论文编号、作者姓名、论文主标题之间用“-”连接,例如:北京1-王XX-行政审判机构改革研究。

五、本届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天成桥甲1号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

邮      编:101100
      联 系 人:关  毅  刘  畅 苏 烽

电      话:(010)67559090 67559022 67559095

传      真:(010)67559090 67559022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附一: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七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选题参考范围

附二:论文及注释样式

附三:论文目录样式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