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九成矛盾纠纷在镇村化解

14.11.2014  10:58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

      本报讯 (记者 秦华 通讯员 余兴福)金秋十月,走进紫阳县司法局机关大院,“学枫桥经验,创紫阳模式”10个红色大字镶嵌在雪白的外墙上,格外醒目。该县活学活用“枫桥经验”,逐步建立完善了预防、排查、调解、服务一体化的社会稳定防控网络,约九成矛盾纠纷在镇村化解,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成为常态。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成彦说:“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是我们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一直以来秉承的原则。”

      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该县依托联系服务群众“五个一”工作机制,建立干部包组联户与“政法进村”高度融合的全覆盖服务格局,触角延伸到家家户户。全县898名镇干部与1445个村民小组、7万左右农户,1077名县直干部与5896户重点户结成固定包联对子,当好“社情民意调查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447名政法干警固定包联230个村(社区),当好“社情研判员、普法宣传员、调解指导员”。

      2014年8月,紫阳县社会管理网格系统,即“三横五纵一中心”网格工程系统正式上线,在县综治办建立信息中心统筹协调,将横向的社会矛盾、公共安全、执法监督三张网和纵向的三级联调、治安防控、教育安全、卫生安全、食药品监管五张网统筹管理。系统管理员唐奇民介绍说:“各单位发现了多少矛盾纠纷,化解了多少,还有哪些化解不了,一看就清楚明白。”

      哪里有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员就出现在哪里。该县建立镇调委会21个、村(社区)调解组织230个、企业调委会7个,人民调解员达1817人。随着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的成立,以县调解中心为龙头,镇村(社区)调委会、专业化调解组织为两翼的调解体系日臻成熟。

      紫阳县司法局局长李潮海风趣地打了个比方:“我们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层级化解’的原则,就相当于建了一个‘分级诊疗系统’,小纠纷在村组就地化解了,稍微大一点的矛盾由镇调委会调解,‘疑难杂症’再分流到各个专业调委会由专家‘会诊’,专业调委会调解不了的就导入司法程序。”

紫阳县社会管理网格系统显示:全县1-9月排查矛盾纠纷1701件,镇村调解成功1518件,县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和四个专业调委会调解成功139件,调解成功率达97.4%,镇村调解成功件数占排查总量的89.2%。

来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