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法院执行利齿“啃掉”一起执行“骨头案”
原告紫阳县家乐商贸有限公司通过拍卖的方式取得了位于紫阳县城关镇楠木村三组的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用于建设仓库。在该场地施工修建围墙时,被告廖军及其家人以该地在其宅基地范围内为由多次阻挡施工。为此,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碍,以便正常施工。紫阳法院受理该案后,通过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廖军不再阻挡原告紫阳县家乐商贸有限公司修建围墙。调解书生效后,原告紫阳县家乐商贸有限公司组织工人施工时,再次遭到被告廖军及其家人阻挡施工,紫阳县家乐商贸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做被执行人廖军的思想工作,并邀请县国土资源局、城关镇政府、楠木村村委会工作人员数次向其说明原因,释明法理。面对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廖军仍置若罔闻,扬言称只要对方一动工,他们就要阻挡,多次调解无果后,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4月19日一清早,该院执行局长张慧君带领执行干警、法警共20余人到现场执行,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现场划线,并邀请县人大、县政协相关人员现场监督,见证执行过程,保证执行过程的公开公正。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一方面向被执行人廖军告知其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对其及其家人采取稳控措施。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廖军及其家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没有再阻挡现场施工。至此,一件排除妨害纠纷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中圆满结案。
“执行百日执行会战”活动开展以来,紫阳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新机制,充分利用曝光“老赖”、集中警力、重拳出击、多部门联动等强有力的措施,打好执行工作“组合拳”,有效反制了被执行人的规避行为,使一大批案件被顺利执结,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