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2015年探索教育行风协作区机制对干部“约法三章”

10.03.2015  11:27
            2015年,渭南市教育局围绕构建渭南“好教育”生态体系,提高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探索建立全市教育系统教育行风协作区机制,突出师德专项整顿和违规办学行为治理等重点工作,重拳硬手,匡正教育形象。该局还制订“约法三章”从严管理干部。             教育行风协作区机制是:在全市教育系统,2-3个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纪检机构组成协作区,由市教育局一名党组成员牵头,包联该协作区行风建设工作,分管科室协助开展具体工作,涉及行风工作检查和投诉举报事项,实行交叉核查,核查结果由市教育局责成事件涉及学校或者教师所在县(市、区)处理并报结果。对部办函督办的问题,由该市教育局组织,从行风协作区抽调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查清问题属实的,责成县(市、区)教育局进行严肃处理。此外,渭南市教育局还将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实行通报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在本辖区内通报,市教育局每半年对查出情况进行点名通报。二是加强对市局督办的问题的抽查、回访,对查处不严肃、弄虚作假要在全市通报批评。三是充分发挥市教育局教育公众服务中心作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另悉,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格管理市直教育系统每一名干部,渭南市教育局党组结合学习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制定“约法三章”,从严管理干部。             “约法三章”的主要内容: 一是 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科级干部及局属单位中层干部,一律免职,两年内不得使用;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般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局机关干部当年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格次,局属单位人员当年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格次。 二是 凡半年内连续两次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单位(科室),追究分管领导和单位(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三是 凡不履行职责、不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贻误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公共群体事件,严重损害教育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依法追究失职渎职责任。2014年以来,渭南市教育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际活动,制定“八个严明”纪律要求,在市直教育系统开展“以案警示,正风肃纪”活动,将从严管理干部落到实处。             该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约法三章”是加强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渭南市教育局将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精神,从严、从细管好每一名干部,用好干部作风作保障,努力办好令人民满意的渭南教育。 (责任编辑:陈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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