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气象局降级重大气象灾害(暴雨)III级至Ⅳ级应急响应命令

11.07.2018  16:40

据最新天气形势研判,影响我省的降水天气过程已减弱,省气象台于7月11日16时解除暴雨黄色预警。据此,省局决定将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降至Ⅳ级响应。要求省局办公室、减灾处、预报处、观测处,省气象台、气候中心、大探中心、信息中心、服务中心、机关服务中心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地市气象局根据天气形势,研判调整或解除应急响应。汉中和宝鸡市气象局要继续加强监视预警,做好后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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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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