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减灾委对我省洪灾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
9月6日以来,我省持续出现强秋淋天气过程,引发洪涝及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大量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和农房倒损,灾害造成的损失严重。国家减灾委对我省灾情和救灾工作十分重视,于12日12时紧急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并立刻派出工作组来陕核查灾情、指导工作。
灾害造成农作物损失和农房倒损严重。据省民政厅统计,截至15日8时,灾害造成全省11市71个县(区)67.4万人受灾,紧急转移16.44万人,5人死亡,1人失踪,农作物受灾43.58千公顷,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78万间,一般损坏房屋2.39万间,直接经济损失6.5亿多元。
洪灾还造成交通基础设施严重损毁。汉中境内5条干线公路、583条农村公路严重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97亿元。在建的西汉高速佛坪连接线塌方1.19万方;国省干线公路冲毁路面11.4公里,发生塌方464处;农村公路塌方71.15万方,挡墙垮塌22.9万方,冲毁路基21.2万方,损毁路面73.9万平方米。南郑县多条县乡公路和7个镇53条乡村道路水毁严重,4条县道、5条乡道交通一度中断。
12日11时,省政府根据《陕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启动了Ⅱ级应急响应。省气象局分别于10日和12日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和Ⅳ级应急响应,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28次,向灾区全网发送预警手机短信571万人次。
为帮助受灾市县做灾害应急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我厅会同民政厅于11日冒着大雨前往汉中市受灾最重的南郑县碑坝镇查看灾情,并于12日紧急下拨救灾应急资金1000万元。13日,省减灾委向汉中市调拨净水器150台、救灾棉被1000床,紧急支援受灾地区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受灾市、县及时下拨救灾应急资金471万元,发放衣被8066套(床),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