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办公资产报废管理出新规

24.12.2015  11:47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一般办公资产的报废工作,简化工作程序,近日,渭南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办公资产报废工作的通知》,明确一般办公资产的报废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自行处置。

通知明确,一般办公资产仅指单位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照相器材等日常办公资产。一般办公资产的报废不再由单位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逐级报批,而是由主管部门监督,单位自行处置,处置结果同时向主管部门、财政局备案。处置报废资产价值较大时,应成立由单位负责人、财务主管、纪检监察、资产管理员等人员组成的资产报废处置小组,负责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报废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市财政。

这是渭南市财政局将简政放权落到实处的又一新规,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有利于增强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资产和财务管理的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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