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12个项目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08.12.2014  11:59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国发〔2014〕59号),批准了文化部确定的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306项,其中我省有12项入选。具体为,民间文学2项:仓颉传说(白水县、洛南县)、陕北民谚(榆林市);传统音乐1项:旬阳民歌(旬阳县)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1项:周化一魔术(陕西省演艺集团杂技艺术团有限公司);传统戏剧2项:陕西杖头木偶戏(陕西省民间艺术剧院有限公司)、眉户(陕西省戏曲研究院);传统美术2项:富平石刻(富平县)、绥德石雕(绥德县);传统医药1项:马明仁膏药制作技艺(西安市碑林区);民俗3项:彬县灯山会(彬县)、迎城隍(西安市)、徐村司马迁祭祀(韩城市)。

  在此前国务院公布的前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我省已有62项入选,加上此次入选的12项,截止目前,我省共有国家级项目74项,另有西安鼓乐、中国剪纸、中国皮影戏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同时,我省现有省级名录项目441项,市级1415项、县级2592项,基本形成了以市、县级名录项目为基础,省级名录项目为骨干,国家级名录项目为重点的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