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纪委:元旦春节期间不廉洁过节将严惩

01.01.2015  00:23

华商报讯(记者 杜鹃)12月30日,中共 陕西 省纪委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执纪监督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廉洁过节,做到“十二个严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节日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八个问题”。

这 “十二个严禁”是: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 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 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 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务必把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节日不正之风,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对《通知》所列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

尤其是对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的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等问 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据悉,省纪委将在元旦、春节期间适时派出暗访组,对各市(区)和省直各部门单位廉洁过节情况进 行明察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