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纪委逐分局督导检查“试点”工作

22.09.2014  12:54
      市局纪委从7月22日至9月15日,利用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先后组织市局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组宣处、机关党委、监察室等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并分别抽调各分局纪委书记到全系统各分局督导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听取班子成员、科所长联系工作和各自思想、生活实际谈具体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中的感想、体会、困惑、意见和建议,并对基层工商所事前进行暗访检查,查阅相关资料。共督导检查17个分局,暗访检查14个工商所,发出《纪检监察通知书》9份。
      从督导检查的总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分局党委(总支)班子高度重视试点工作,能够按照市局“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机构,及时开展工作动员和学习教育,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制度缺陷,及时修订、完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积极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工作开展。多数单位能够把试点工作作为加强队伍和作风建设、强化市场监管的有效载体,协调推进,充分体现出分局“一把手”、党委(总支)一班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坚定态度和对工作认真负责的责任意识。市局纪委及时将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碑林、雁塔、未央等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的形式,进行了推广。
      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单位对试点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采取措施还不够得力,有的单位工作还不够扎实,只注重发文件和汇集有关材料进行汇报,抓工作不细、不具体。个别人员上班时间着装不规范、签到随意、人员去向不清、反映工作情况的材料不实、不全、缺乏系统性、会场纪律不够严谨等现象还依然存在;有的单位在当前形势下和开展试点工作的特殊时期,在执收执罚、窗口服务、市场监管履职等方面依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被群众举报或投诉。个别单位督导检查不到位,对工作中明显存在的问题不能发现,对基层工作监督纠正、指导帮助不够。市局纪委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及时予以指出,或下发了《纪检监察通知书》,提出了整改要求。
      市局希望各单位按照市局的试点工作要求,以此次对各分局督导检查为契机,在干部教育、完善制度、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等方面,做更具体、更扎实、更有效的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努力建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优良的干部作风,促进工商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