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焕发治理新效能
8月28日,省监委召开首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聘请30名特约监察员。“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监委在强化自我监督的同时,自觉加强外部监督的重要举措。”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指出。
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委监委着眼于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
实现监督全覆盖
2018年2月1日,陕西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揭牌,开启了我省反腐败工作新征程。2月,省市县三级监委全面完成组建挂牌工作,同各级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
“去年1月23日,县监委正式挂牌成立。县委、县政府考虑到当时县纪委办公场所无法满足改革后办公需要,随即为县纪委解决了这一问题。”扶风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范荣介绍。
合署办公后,各级纪委监委通过干部混编混岗、学习培训、深化内设机构改革等方式积极推动人员和工作融合。
“渎职罪共有几十种罪名,我们常见的有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我找一些典型案例给你看。”回想起去年刚融合时的工作情景,岚皋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干部方君记忆犹新,“每当我遇到不懂的问题时,转隶干部都会耐心细致地给我讲解和指导。”
构建党统一指挥的监督体系是改革目的之一,这在全省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中得到充分彰显。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专项工作、案件协调等会议,及时会商解决反腐败、追逃追赃、监察体制改革中的问题。
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全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逐渐健全和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得到积极构建。监督对象全部纳入了监督范围,由改革前45万人左右增加到135.7万人。省纪委监委将38家省级党政机关派驻机构精简整合为30家。探索形成党政机关、省管企业、省管金融企业、省属高校四大监督板块,通过赋予监察权、统一名称、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优化调整现有派驻机构设置等,加强省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的领导,不断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安康市扎实推进市级派驻机构改革,设立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单位从48个增加到63个,实现对市直部门派驻监督全覆盖。
全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实现巡视巡察工作“一盘棋”。
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进一步延伸,如安康高新区纪工委探索向受托管理的村全面派驻纪检监察员。
建立健全制度
转隶合署虽然带来了工作便利,但是融合中的一些问题也亟待解决,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是摆在纪委监委系统的头等大事,如何在“形”的重塑上完成“神”的重铸,改革需要不断推进。
省纪委监委加强工作规范,制定出台了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立案相关工作程序规定、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措施使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完善了案件线索处置、廉政档案、同步录音录像等管理办法,加强与执法部门、司法机关衔接配合,与省委组织部就干部档案调阅查询等工作规范了相关程序,推动形成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规范留置场所设置和管理,各市公安机关逐步调配组建看护队伍,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规范留置场所建设和管理,确保留置措施使用规范安全。
“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表现,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做得还不够,这些问题的产生虽有客观原因,但主要还是我自己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这是一名正厅级“一把手”在省纪委全会上的肺腑之言。1月18日,3名市委书记、4名厅局党委(党组)书记向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述责述廉,这在省纪委全会上尚属首次。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省纪委监委不断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格落实“三个为主”要求,对省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进行提名考察,加强对各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坚持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加强对各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履职情况量化考核。
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是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依纪依法,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能。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全过程,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开展“同志式”谈话,取得良好效果。
各级监委认真梳理问题线索,全面试用12种调查措施,对原有和新发现的问题线索深入核查;对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的立案审查调查,全面使用留置替代“两规”措施。宝鸡市监委对凤翔县糜杆桥镇财政所会计王雪平采取留置措施,为全省首例监察留置案件。省监委首例对佳县县委原书记辛耀峰采取留置措施。
治理效能彰显
推动高质量发展
5月31日,省纪委监委通报,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祁玉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问题干部”越来越认识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与其担惊受怕、惶惶度日,不如主动投案、交代问题,这与我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形成的震慑是分不开的。
8月1日,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召开联系派驻(派出)机构半年工作汇报会,会议听取了12家派驻(派出)机构上半年工作汇报,第一监督检查室负责人对各派驻(派出)机构工作情况逐一进行了点评,并就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工作建议。
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全省派驻机构共立案3769件,处分3874人。其中,省纪委派驻机构立案143件,市级纪委派驻机构立案1020件,县级纪委派驻机构立案2606件。这是全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派驻机构被赋予监察权取得效果的体现。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对治理效能提高的促进更是直接体现在审查调查工作上。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8858件,处置问题线索100963件,谈话函询14569人,立案审查调查违纪违法案件45485件,处分45379人,其中厅局级155人,县处级1179人。省纪委监委立案135件,处分126人。严肃查处了榆林市委原书记胡志强,省生态环境厅原厅长冯振东,西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吕健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点赞。记者 董渺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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