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省纪委有关要求,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向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印发了《关于“五一”期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坚决防止“五一”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化正风肃纪新常态,保持常抓的韧劲和恒心,确保各综合监督单位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指出,“五一”期间,是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的关键节点。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务必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深刻领会和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
《通知》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要以省纪委7起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通报精神为警示,要求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始终以《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增强节日期间反对“四风”、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的意识,以实际行动落实廉洁过节的要求。切实做到:不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不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不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不出入私人会所,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等。
《通知》强调,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将结合实际,在节日期间对各机关及下属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情况予以通报曝光。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反馈并严肃查处。同时,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