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民政厅纪检组科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整改措施

15.06.2015  18:04

  根据民政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及责任分工,按照部署安排,驻民政厅纪检组对照薄弱环节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责任。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依规执纪问责。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按照整改分工要求,着手制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监督检查的整改措施,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整改。按照新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依规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照实施细则,坚决查办违规违纪问题。

  二是加大案件查办,落实监督责任。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案件查办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按照中央、省委和中省纪委的各项廉政法规制度履职尽责,发挥派驻纪检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做到有报必查,及时纠正,切实落实监督责任,有的放矢。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为契机,对厅机关及厅直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十二个严禁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查处省纪委批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节日病”,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强化巡视检查,督促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民政厅巡视工作方案》,加大对厅直单位的巡视力度。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巡视中查找的问题,督促其党委和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限期整改。

  五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履职能力。针对纪检监察队伍力量配备不强的问题,采取立足现有,积极主动向省纪委组织部汇报工作,加紧选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配齐配强到纪检监察队伍。利用中省纪委举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对纪检组新进人员和新任职的厅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和案件查办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