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人大常委会探索推进绩效监督
组织3个执法检查组深入9个镇13个部门,开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水法》执法检查;结合听取审议城镇安全饮水专项工作报告,对水质监测和水源地保护问题进行专题询问;作出《关于加强资源保护实施生态立县的决定》……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对加强县城水质保护打出了绩效监督“组合拳”。
这套“组合拳”也真正打出了监督实效——县政府将全县水质监测由每季度1次提高到每2月1次、监测项目由9项提高到15项,投资100余万元对县城水源地核心区域实施隔离式保护。
近几年来,镇坪人大常委会在依法行使监督权中引入绩效理念,通过建立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审议意见交办、审议意见跟踪再审议、财政预算全过程监督、常态化询问、干部履职监督和代表建议办理分类考核等7项机制,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2012年至今,先后对“一府两院”40余项专项工作和法律实施情况报告进行了测评,其中两项测评满意度未过半的要求限期整改。创设“镇坪县人大常委会监督与落实”载体,将审议意见区别不同情况明确不同办理期限、不同办理标准进行交办,对办理难度大、需要跨部门办理的,组织召开交办会专题交办。出台《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对“一府两院”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等逐项进行跟踪再审议,2013年以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落实县人大审议意见情况报告16个,审议意见办理落实率达到98%。通过提前介入预算草案编制、预算执行中期抽查审查、跟踪监督审计报告中的问题整改等,实行预算和执行全过程监督。坚持围绕常委会审议议题进行常态化询问,并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每年选择一定数量的由人大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和履职满意度测评。以全局性、紧迫性、可行性分门别类,把代表建议分为A、B、C三类,按不同类型明确相应标准和时限督办落实。
如今在镇坪,很多部门都意识到,人大的监督就如一道“紧箍咒”,工作不干好,群众不满意,这个“紧箍咒”就难以卸下。也正是因为这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刚性监督,促使“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更具成效。
(鄂坤银 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