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省检察院牵头组织六厅局就深化我省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赴吉林山东调研

29.04.2015  10:04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高检会〔2015〕1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要求,4月20日至24日,省司法厅与省检察院组成联合调研组,邀请省委政法委、省委政研室(改革办)、省人大内务司法委、省财政厅等六厅局赴全国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成效明显省份吉林山东进行为期一周的调研,省司法厅副厅长麻仁伟、省检察院副巡视员王亚利、省委政研室副厅级研究员陈延文参加调研。调研组一行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着重从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方式、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和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等方面对吉林山东两省的主要做法、改革成效和注意把握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调研。两省司法厅及省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主要领导亲自参与调研座谈,就改革情况做了全面翔实的介绍。通过调研,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措施要求,达到了学习借鉴、交流提升的目的。

来源:厅法制研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