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公示第1332批(2014.10.11-2014.10.14)共17份
10.10.2014 18:41
本文来源: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根据《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政策规定,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实行“三级审核、三次公示”的审核程序。以下申请家庭已经初审及复审合格,现进行终审前公示,请广大居民及社会各界对本次公示给予监督。
该名单为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前的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对名单中所列家庭的申请条件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市住房保障中心如实举报。
举报电话:87618575、87619420
公示日期:2014年10月11日至2014年10月14日
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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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10.10.2014 18:41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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