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 提高老人医保报销比例
老年人的养老和就医备受关注,西安市近日发布《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将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要求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
养老机构需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根据《意见》,到2020年,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将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
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床位数在100张以内的养老机构,应就近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医生定期上门服务,并建立应急通道,随时提供诊疗服务;床位数100~200张的养老服务机构,应结合自身需求,在院内设立卫生室、医务室等卫生设施,聘请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护士提供基本的医疗护理服务;床位数在20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应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或与临近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家庭医生工作制,通过挂号、优先转诊、慢性病长处方、延续治疗性用药等政策,引导居民优先利用家庭医生诊疗服务。
鼓励各类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建立“医养联合体”,为老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和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含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实现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
老年人康复治疗有望纳入医保报销
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扩大单病种报销病种,逐步探索把老年人康复治疗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政策,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探索将符合家庭病床认定条件的医疗费用,按照适当比例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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