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定点医院诊疗结核病新模式 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

24.09.2015  09:04

  今年以来,省卫计委要求各市县至少指定一家结核病定点医院,负责结核病诊断和治疗。对于结核病患者经门诊筛查,在用好公共卫生专项费用的基础上,剩余部分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报销比例70%。

  今年以来,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顺应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在全省推行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要求各市县严格按照传染病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至少指定一家结核病定点医院,负责结核病诊断和治疗,为广大结核病患者提供更加高效、优质、规范的医疗卫生服务。5月底,省卫计委出台新农合政策,要求各地提高新农合年度筹资标准,加大对影响居民健康的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的新农合报销范围和水平。对于结核病患者经门诊筛查,科学确定服务内容和费用标准,在用好公共卫生专项费用的基础上,剩余部分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报销比例70%。普通结核病住院病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0%。

  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的核心是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建立定点医院负责病例诊断、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患者访视管理,疾控机构负责规划管理,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防治服务体系。推行新模式是落实结核病“专病专策”工作的重点内容。经过几个月的磨合,全省大部分市县结核病定点医院已接诊患者,如果怀疑家人和身边的同事患上结核病,都可以建议他去所在区县结核病定点医院诊治。这些政策的出台,可大大降低结核病患者就医经济负担,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避免耐药结核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