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创原首批20条政策实施细则发布 对顶尖人才给予500万元配套奖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政策包(总窗口)》,6月30日首批20条政策实施细则发布,这20条政策细则涉及人才聚集、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创新发展等方面。
对于顶尖人才给予500万元配套奖补
在加快科技人才聚集方面,建立人才分类标准和认定程序,给予相应的奖励补贴和生活保障待遇。对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产业化活动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配套奖补。
对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个人或团队,给予1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个人或团队,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的个人或团队,给予20万元奖励。
由成果完成人实施转化的将奖励不低于转化净收益的80%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省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职务发明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实施转化的,将不低于转化净收益的80%奖励给成果完成人、不低于转化净收益的10%奖励给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职务技术成果2年内未转化的,省级主管部门组织采取挂牌、拍卖等方式实施转化,将不低于转化净收益的75%奖励给成果完成人、不低于转化净收益的5%奖励给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
以委托开发、技术转让、独占许可、技术入股等方式转化本地高校院所专利技术成果的企业,按实际技术交易额的20%或技术入股金额的10%给予奖励。对当年新增技术合同交易金额5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技术交易额新增部分的3%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5000万元补助
在加快科研机构及平台建设方面,对列入省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计划的,一次性给予平台项目100万元启动资金。对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一次性给予平台项目1000万元资金支持。对认定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的,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以内创新能力项目补助;对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一次性给予5000万元的创新能力项目补助。对评估为优秀的创新平台,择优支持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给予500万元以内补助。(记者王嘉)
编辑: 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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