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严肃过节纪律坚决纠正“四风”

21.09.2015  07:34
 

近日,省统计局印发通知,对局机关各部门、各社会经济调查队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再次强调并作出规定,要求各单位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风清气正过两节。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做到“十二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务必把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把狠抓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恪守“三严三实”,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

同时,省统计局监察室将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对于违规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将从严处理,按照“一案双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领导的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两节期间,监察室还专门设立了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受理群众监督举报。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