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男子疯狂打砸手机店 患有精神分裂症被强制医疗

10.04.2018  00:01

  近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鉴定为精神分裂症的强某向绥德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这是我院办理的首例故意毁财型的强制医疗案件。

  强某,绥德县人,大专文化。2017年5月22日19时50分许,强某独自一人来到绥德县联丰商场一楼中盛兴通讯柜台,先是无故辱骂售货员郝某,随后强某将柜台摆放的三部苹果手机、四部苹果平板电脑砸倒在地上,同时还将产品柜台台面及防盗器、产品展示架等不同程度损坏,涉案财物的评估总价为人民币11753元。后经陕西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心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强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承办案件的员额检察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把握证据条件,向绥德县法院提出了强制医疗的申请。员额检察官在承办案件的过程中紧紧围绕着“从改善强某的病情、心理状况、防止其再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等需要出发,同县法院承办案件的法官协调,决定让强某在绥德县精神康复医院医生的陪护下开庭。在开庭过程中,检察官始终细心的关注着强某的心理变化,并及时对其进行了心理疏导,强某在整个庭审过程 中的精神状况一直保持良好,庭审进展非常顺利。

  目前,绥德县法院对强某做出了强制医疗的决定。

编辑:雷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