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镇职工"四险"缴费基数确定 最低为3160元
06.08.2016 14:42
本文来源: 华商网
华商报讯(记者 肖琳 实习生 李涵怡)西安市2016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四项社会保险(简称四险)的缴费基数已经确定,从9月1日起企业开始申报,逾期申报的,将影响参保职工的社保待遇。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获悉,今年,缴费基数申报分两个阶段进行,无退休人员的参保单位申报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有退休人员的参保单位申报时间为10月8日至11月30日。值得注意的是,职工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从2016年1月起按新基数缴费。
西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提醒企业,缴费基数申报期间停止办理参保登记、增减变更、分户并户等有关业务,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缴费基数申报。未按时完成缴费基数申报的单位,单位的增减变动和待遇暂停。
“四险”实行统一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照2015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5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高于15798元的,以15798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低于3160元的,以3160元作为缴费基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符合并轨条件的“4050”人员按3160元作为缴费基数。停薪留职、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以档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档案工资低于5266元的,以5266元作为缴费基数。参加工伤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5266元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
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记入基数以2016年1月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准。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160元或5266元确定。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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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16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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