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网络侵权盗版“亮剑”:多部门在行动
原标题:向网络侵权盗版“亮剑”:多部门在行动
近年来,我国网络版权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开展著作权执法检查,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挂牌成立互联网法院,开展剑网专项行动,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在今年的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上,与会嘉宾围绕新时代保护网络版权发表了真知灼见。
“这些年,国家版权局一直把版权保护作为一项主要工作职能,并且将网络版权保护作为主攻方向。”在4月26日举办的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上,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表示。
事实上,由于版权课题众多,创作使用主体几乎包括所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版权活动内容广泛、链条多样复杂。而这些在网络上表现得更加鲜明、突出。一方面,网络时代侵权行为更加隐蔽、复杂,要通过健全版权管理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创新技术手段,编织更加严密的版权保护网;另一方面版权交易平台,以保护版权之名行侵害版权,谋取私利、损人利己的行为也屡见不鲜。
“我国目前仍处于版权矛盾和纠纷高发期,特别是网络侵权盗版还比较严重,总体表现依然是保护不足。”于慈珂坦承。
网络版权保护现状
应该说,近几年,网络版权秩序有了根本改善,网络版权环境越来越好。最新数据显示,自2005年国家版权局会同相关部门针对网络侵权盗版开展剑网行动以来,各级版权执法部门共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6647起,依法关闭盗版网站2446个,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609件,相继查处了一大批侵权盗版大案要案。
2018年12月29日,快播公司因盗播近1000集影视作品,被罚2.6亿元。此前,快播公司不购买版权,以技术来盗播、深度链接其他正版视频网站内容,相继成为80余宗侵权案件的被告。快播案为最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提供了一个经典案例。
然而,相关部门加大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背后,网络版权保护工作仍然面临许多问题。5G通讯、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变革和产业建设的发展也为版权保护带来新的挑战。此外,网络游戏、视频、文学、音乐、动漫等网络版权业态持续快速增长,深入培养用户付费习惯,推动完善网络付费上映模式,已成为建立维护良好的网络版权生态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发达国家正在通过法律政策的创新来推动互联网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
今年的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上,一直对此有研究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吴汉东在发言中,以美国和欧盟为例,来佐证发达国家、文化强国、版权强国正在抢占互联网高地这一国际动向。
吴汉东介绍,美国正在通过调整政策、改革制度,来推动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他说,美国在过去做了三件值得我们思索的事情:谷歌的图书馆纠纷,官司打10年,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对数据和文本的挖掘属于合理使用;苹果解锁、越狱被视为技术保密措施的意外;前不久公布的音乐现代化法案。
此外,近年来,欧盟颁布了两部重要法律,一个是《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二个是今年刚刚通过的《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要对跨国的互联网公司,特别是美国公司,增税收费版权的运营。
吴汉东表示,在全球版权治理体系当中,作为一个互联网产业大国,中国提供了独特的制度产品。在行政执法和司法谈判双轨制中,以司法保护为主导,但是行政执法扮演一个重要角色,连续15年的剑网行动,为净化版权环境贡献良多。
打击网络侵权行为
近几年,国家版权局联合相关部门针对网络侵权盗版开展监管行动。而在构建繁荣规范的互联网内容传播生态方面,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就是互联网信息传播的主管部门中央网信办。
在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上,严查自媒体“洗稿”、图片公司侵权盗版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开启。中央网信办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局副局长张勇也介绍了在过去一年中,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对于净化互联网的信息环境,以达到清朗网络空间所取得的成果和决心。
2018年7月,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2018专项行动,重点开展网络转载版权、短视频和重点领域版权的专项整治。
张勇介绍,专项行动期间,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和各地版权执法部门集中力量快速查办各类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对人民群众意见强烈,社会危害大的侵权、盗版网站从严查处,并提醒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注销ICP备案,停止提供网站接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根据两法衔接机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同时,该专项行动还鼓励社会各界向执法部门投诉举报,对经核实线索查处案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同时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坚决曝光不履行主体责任的互联网企业。
经过执法部门和全社会各界的努力,“剑网2018”专项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15家重点短视频平台共下架删除各类涉嫌侵权盗版的短视频作品57万户,严厉打击涉嫌侵权盗版的违规账号,采取封禁账号停止分发,扣分禁言等措施予以清理。
“剑网行动扎紧了制度和法律的笼子,让尊重版权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张勇说。
不过,张勇也表示,技术和版权是紧密连在一起的。在互联网时代,版权无形性和互联网无边界性叠加,侵权手段更加高超,形式更加多样,成本更加低廉。
为此,张勇认为,版权保护事业的进步不仅是执法机关的事情,还需要媒体和公众以及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一方面公众要增强自身的版权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版权保护的宣传力度,希望市场参与各方共同努力,推动版权保护事业更上一层楼。
创新互联网审判模式
解决网络侵权盗版问题,除了行政方式,还有司法方式。
早在2016年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
2018年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据了解,截至2019年4月25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已达15520件,其中涉及互联网版权的案件超过1万件,占到北京互联网法院案件总数的67%。
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在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上介绍,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案件不涉及刑事审判部分,包括:互联网购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和侵权纠纷等11类案件。
现在每天到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的当事人大概只有2-3个,但网上立案量每天都在500件左右。截至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网上开庭已达2000多次,线下开庭只有43次。这样的开庭方式,大大便捷了当事人。
张雯介绍,北京互联网法院主要通过互联网审判方式,用新技术来降低法院的网络维权成本。截至当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已集成了25家公司,形成了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北京互联网法院实现了全部流程的网上办理。包括从立案到电子送达、线上调解、电子证据的线上校验、线上庭审、线上宣判、线上裁判文书送达、线上执行、电子卷宗的在线生成等。
此外,网络版权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电子证据存证难和认证难,容易篡改。为解决该问题,北京互联网法院利用区块链技术,形成了以法院中心为节点的开放的区块链平台。目前有368万条数据,可以保证数据链存证、验证、审证都可以完整。
关于司法规则,张雯说,北京互联网法院希望把法院的司法职责履行好,技术创新非常重要,张雯同时强调,“无论技术和创新如何便捷互联网法院的审判方式,司法的核心是公正和良心。”
编辑: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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