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成毒品犯罪“重灾区”
几名不法分子通过网络纠集到一起,学习、传播制毒方法、非法买卖制毒原料,并制造毒品进行贩卖。6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6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警示网络涉毒违法犯罪呈增长态势。
在通过网络制贩毒一案中,被告人张广彬2013年初想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牟利,购买了制毒设备和原料。同年7月中旬,他在互联网上寻找易制毒原料麻黄浸膏卖家,与杨小强相识。张广彬向杨小强的银行帐户汇款后,杨小强通过快递寄给张广彬麻黄浸膏150千克。之后,张广彬伙同杨静,通过互联网纠集了被告人徐进旺、汤序鸣,由汤序鸣提供其租住的房屋供制毒所用,四人共同生产甲基苯丙胺。张广彬还让徐进旺、杨静到临沂市贩卖造出的毒品。
同年8月14日,张广彬指使徐进旺携带已制造出的2包黄色晶体及1烧杯黄色膏状晶体,到济南市天桥区某酒店与买家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2包黄色晶体净重8.29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1烧杯黄色膏状晶体净重201.76克,甲基苯丙胺含量为25%。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张广彬、汤序鸣租住房处,分别查获麻黄草110.425千克、11.78千克。被告人张广彬另犯有诈骗罪。
同年7月底8月初,被告人孙志民在网上购买张广彬等人的自制毒品后,因对该毒品质量不满,遂将如何改进制造甲基苯丙胺的方法传授给张广彬等人。孙志民还介绍他人买卖麻黄素,用以制造甲基苯丙胺,并从中获利。此案经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各被告人均被依法作出相应处罚,目前判决已生效。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介绍说,从制造来源以及流入社会的过程来看,毒品犯罪呈现链条式发展的特点,而随着信息网络和物流快递业的迅速发展,手段也呈现多样化。利用网络作为传播平台、联络渠道从事涉毒犯罪呈现快速蔓延趋势,现在网络联系、银行打款、物流销售的毒品交易模式已经形成。他们通过网络联系,确定毒品上、下线,在买卖制毒物品、传授制毒犯罪方法、毒品交易等各个环节上形成网上“一条龙”,并借助银行转汇、快递托运的方式完成毒品交易。其犯罪隐蔽性强,地域广泛、人数众多、查获难度大,社会危害性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