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环保局部署实施潼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6.01.2015  18:06

  新的一年刚刚开始,该局为建立健全潼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2号)、《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2013]504号)、《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渭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以潼政发〔2015〕1号文件印发了《潼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将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和损失降低到最大程度。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