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务院:中国起草反恐法应咨询美国政府和企业界

05.03.2015  17:42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哈夫(资料图)

  不愧是“世界警察”。先是美国四名内阁级高官致函抗议中国金融信息安全新规,然后是奥巴马“亲自出马”抗议《反恐法》草案保障国内信息数据安全的规定,昨天,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哈夫再度挥舞大棒,竟称“中国起草反恐法律时应该咨询美国政府和企业界”。

  当地时间3月3日,哈夫在美国国务院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美方已经敦促中国政府重新审视其具有限制性的银行法规,并在起草反恐法律时咨询美国政府和企业界。美方将继续致力与和中国政府在网络问题上美中利益一致的领域扩展合作,并在利益不一致的领域坦诚、积极地解决有关问题。

  发言人哈夫还对中国向联合国提交的“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草案表示关切。今年1月9日,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常驻联合国代表联名致函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请其将由上述国家共同提交的“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更新草案作为第69届联大正式文件散发,呼吁各国在联合国框架内就此展开进一步讨论,尽早就规范各国在信息和网络空间行为的国际准则和规则达成共识。

  观察者网上周报道,美国贸易代表弗罗曼、国务卿约翰·克里、商务部长彭妮·普里茨克和财政部长雅各布·卢四名内阁级官员致函中国官员,抗议中国银行业加强金融信息安全的新规。

  去年9月,中国银监会发布文件要求,从2015年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安全可控”信息技术的应用以不低于15%的比例逐年增加,直至2019年达到不低于75%的总体占比。这一维护中国金融信息安全的正当举措遭到欧美企业抗议。奥巴马内阁正是迫于美国科技企业的压力而向中方交涉的。

  3月2日,奥巴马炮轰中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据中国人大网公布的草案全文,第十五条拟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电信和互联网的设计、建设和运行中预设技术接口,将密码方案报密码主管部门审查。未预设技术接口,或者未报审密码方案的,相关产品或者技术不得投入使用。已经投入使用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电信业务、互联网服务的,应当将相关设备、境内用户数据留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拒不留存的,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服务。

  目前,草案二审稿已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针对美国总统奥巴马对中国反恐法草案中涉信息安全有关内容表示关切,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昨天在北京回应表示,立法问题属于中国内政,希望美方正确、冷静、客观处理。另外,各国都高度关注信息安全问题并采取措施保障自身信息安全,这无可指摘。

  华春莹表示,制定反恐法是中国依法治国的重要步骤,也是中国政府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必然要求,“该法草案中相关内容,是中方根据当前国际反恐形势和国内反恐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在借鉴有关国家立法经验和作法基础上提出的。有关立法是中国内政,希望美方正确、冷静、客观看待处理。

  关于信息安全问题,华春莹不点名地指出,前不久有媒体曝出,有的国家在他国SIM卡厂商电脑植入间谍软件以实施监控。这只是近期陆续被披露出的案例之一。各国都高度关注信息安全问题,也在采取措施保障自身信息安全,这无可指摘。

  华春莹说,“中方一向坚决反对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或利用提供信息技术产品的便利条件实施网络监控,一贯支持并推动在联合国框架下制订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当前网络空间事端频发,尽早制定指导各方行为的统一规范尤为重要。中国同有关国家早在2011年9月向联大提交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草案,今年1月又提交了更新草案,其目的是以维护网络空间和平与稳定为宗旨,在坚持尊重国家主权、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等原则的基础上,强化互联网公平治理,建立网络空间信任措施。”

  华春莹表示,希望美方建设性参与相关讨论,尽早就此达成国际共识,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秩序。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发言人傅莹今天(3月4日)在回答有关中国反恐法草案的提问时表示,外界比较关心反恐怖主义法草案规定,为防范和调查恐怖活动,可以使用电信和互联网的技术接口的问题。她说,这个做法是符合行政法原则的,也是国际上比较普遍的做法,不会影响网络经营者的正当利益。

  傅莹说,在讨论草案的过程中,委员们也围绕这个问题也进行了很热烈的讨论,而且在二审稿当中是进一步完善的,我们采取这项措施,是有严格限制条件的,一是为防范和调查恐怖活动才采取这样的措施;二是仅限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适用,不是随便谁都可以用的;三是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这个做法是符合行政法原则的,也是国际上比较普遍的做法,不会影响网络经营者的正当利益。事实上,包括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多年来也要求科技企业披露加密的方式。

  傅莹表示,从国际合作的角度讲,我们还是主张能够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在网络问题上开展对话与合作,最好能够建立通行的网络治理规则,而不应该搞双重标准。这部法律草案刚经过二审,人大会继续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关切和意见,努力把这部法律制定得更加科学、合理、严密。

  傅莹说,现在我们处于一个很重要的历史时期,进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们也特别希望外国企业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参与我们的改革进程,继续跟着我们的改革进程往前走。

  傅莹还引用亲身经历表示:我们人大外事委每年都去访问美国,到他的议会参众两院,我们也会为中国企业表达诉求,比如一个企业做香肠,买美国的猪肉,美国的国会对这个企业进行安全审查,我们就提出疑问,为什么对买猪肉进行安全审查,有些议员也搞不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