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销售美瞳依然猖獗 陕西将打击非法经营美瞳

23.04.2015  13:18

西部网讯 随着夏季来临,装饰性彩色隐形平光眼镜,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美瞳”成为许多爱美人士的首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今天起在全省范围内重点对居民区、繁华街道和游商小贩无证经营美瞳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安全。

今天(4月22日)上午,记者跟随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稽查人员,对销售美瞳的商户进行了突击检查,在东大街的一家商户,记者看到,这里销售着大概二、三十种品牌的彩色隐形眼镜,但是店里却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检查人员:证呢?

商户:证有呢。我只是个帮忙的,今天人没在。

记者:那店里有没有证?

商户:我听说应该有,我打电话问了,一直没打通。

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队队长王海涛:(彩色隐形眼镜)这个属于三类医疗器械,必须是张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果有证必须挂到醒目的位置。

随后,记者与检查人员在等待了一个小时之后,商户还是拿不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检查人员以涉嫌无证经营下达了行政处罚文书,对违规销售的商品进行查封扣 押。据了解,从即日起到11月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省范围内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美瞳的行为,主要针对游商小贩、居民区、地下通道、学校周边、夜市 等重点区域,重点打击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违法行为。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王永礼:特别严重的就是一些游商小贩,在一些居民聚集区,繁华的街道经营,这次各级药监机构将采取拉网式的排查, 一旦发现将严肃查处。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将在没收违法收入的基础上,处罚10-20倍经营额。建议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一定要到有医疗器械经营许 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得合法的经销商去购买,这样产品的质量才能得到保障。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