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严查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老人家,不着急,我们就是专门来听您反映问题的,慢慢讲……”近日,渭滨区纪委“信访民情直通车”,开进了地处西山的高家镇晁峪村。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李非搀扶着前来反映问题的老人坐下,一边倾听讲述,一边在笔记本上认真记录。
这是宝鸡市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缩影。今年,全市仍持续保持遏制基层腐败的高压态势,严查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渭滨区——发现线索不推不拖
渭滨区纪委把工作重点放在从严从快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上,专门配备3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由主管领导带队,随“信访民情直通车”下访,对发现的线索不推不拖,快速处理。
石鼓镇窑院村6名村干部公款去杨凌旅游,分别被给予党政纪处分;高家镇上川村村民反映,要领危房补助需先捐款3000元,区纪委立即立案查处,分别给予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会主任党政纪处分,并全部退还了所收的钱款。
有村民反映,在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给村民安装太阳能的过程中,村上向每个安装户收取300元安装费。区纪委马上组成调查组,经查,此问题涉及全区16个村。区纪委、监察局坚持正风肃纪、严查快处,对其监管部门和涉及的16个村,共计67名相关违纪人员全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将所收的钱款全部退还,切实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渭滨区纪委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拓展案件线索渠道,着力把解决基层腐败问题作为“第一要务”,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目前,共受理信访举报121件,立案33件,党政纪处分10人,警示训诫67人。
扶风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陈某某在担任召宅村南村组小组长期间,将村民低保补助金领走,用来发放该组环卫工工资,被杏林镇党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所涉及款项追回补发给村民。”近日,扶风县把该案作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
据了解,扶风县一直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先后在纪委全会、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通报了查处的10个典型案例,并要求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通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去年共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99件,党政纪处分99人。
在排查核实涉及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时,县纪委按照“四种形态”的新要求,对19个轻微违规违纪问题,采用批评教育、函询谈话、责成说明情况、警示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处置,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有“病”党员干部马上得到“救治”。
千阳县——建立巡查工作制度
千阳县出台了纪律审查工作巡查各镇制度,重点巡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如: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由巡查组负责,相关镇纪委配合,逐一核实调查,以“零容忍”遏制腐败势头蔓延。
同时,将办案工作考核结果与纪检监察创优评先、干部选拔任用、纪检监察津贴挂钩,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坚持“月通报、季评比、年考核”制度,加大对基层案件督查指导力度,对连续通报3次以上的,由分管案件工作的县纪委副书记进行约谈,对年终办案后三名,由纪委书记约谈部门和镇的党委书记、局长、并分别写出情况说明,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金台区——提高执纪审查突破力
金台区针对镇街查办总量上不去,部门查办数量跟不上,案源线索突破力度弱,办案人员能力不均匀,反腐败协调横向不到边,协作不到位,职能作用发挥不强,下派力量纵向不到底等问题。采取领导包抓、末位约谈、全员办案、协作审查、联合巡查、上派下挂、举报奖励等有力措施,强力突破侵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区上通过成立8个执纪审查组,全方位巡查“四风”和腐败案源线索,采取周一交办、周末汇报的督办措施,各镇街纪(工)委每周必须有1件以上初核线索,每月必须有1件以上查处立案。规范程序,强化纪律,高效受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件,快速办结违反纪律的典型案件。制定执纪审查考核办法,实行办信办案与津贴挂钩,每月考核排名,双月进行通报,倒逼责任落实。对目标任务年度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实行问责,取消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评优资格。
凤翔县——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
凤翔县纪委通过调整配备专门车辆,定期、不定期走入全县各镇及矛盾纠纷较多的社区和偏远村组巡回接访,受理信访举报问题。全县12个镇全部推行信访举报直通车制度,设立举报箱,办理信访举报日趋规范,信息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在此基础上,认真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公开举报网址、设置举报信箱,方便群众举报,激发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积极性。
县纪委将“12388”投诉举报电话、效能投诉、凤翔廉政网、举报信箱等统一归结到信访室,建立起“一个平台受理,分类批转,职能室办理”的快速受理机制,使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更加畅通、便捷,提高了信访举报总量。同时,严格规范信访举报件的接受、登录、呈报、移送、转送、审核等工作,做到举报件管理环环相扣、无缝衔接、全程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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