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法院:院庭长办案树立标杆 优势力量纷纷向一线靠拢
为了进一步发挥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带头办案的示范作用,鼓励优秀人才深入审判一线办案,铜川市耀州区法院认真落实审判责任制,扎实推进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办案机制,取得良好的示范效果。9月22日,当事人杨某及其代理人来到耀州法院,为该院院长李斌送上锦旗,感谢李斌院长通过调解的方式在让其在一起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获得赔偿。
改革审委会制度释放办案时间
今年7月,该院研究通过了审委会议事和裁判文书签发的相关规定,成立法官联席会议,规范审委会议事范围,将具体案件的研究和权威指导由审判委员会转移到法官联席会议,另外放权案件裁判者,对一些离婚案件、金融借款案件、案件事实清楚标的不太大的民间借贷案件以及其他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放开案件的审签权,主管院长不在签发,从而有效为释放更多的时间,使院长、审委会委员有精力直接投身审判工作,为推进院庭长办案打下基础。
量化办案数量强化目标任务
省市法院院庭长办案相关规定制定实施后,耀州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院长、审委会委员办案数量提出要求。规定院长副院长、审委会专委每年直接参与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5件,参与庭审直播不少于1件,庭长、副庭长直接办案不少于15件,鼓励非审判岗位上的审判员积极参与案件合议,同时要求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在审判工作中主动承担一些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为全院干警起到表率作用。
严格考评制度审案不走过场
为确保院庭长、审委会委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不走过场,该院将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参与案件审理列入工作考核范围,对于未完成办案数量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且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在对办案数量进行考核的同时,该院还对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庭审驾驭能力、司法礼仪及合议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坚决杜绝院庭长办案合而不议、陪而不审的现象发生,切实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司法权威。
随着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耀州法院认真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细化举措,成效明显。今年以来,该院院庭长、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直接参与案件审理300余件,有审判资格非审判岗位人员也积极向审判一线靠拢,纷纷加入办案队伍,院庭长、审委会委员直接参与办案已成为该院工作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