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巢老人订养老院后急用钱 法律援助追回14万
“老有所依”是每个老年人的期盼。70多岁的空巢老人苗老太太,用一辈子攒下的14万元在一家养老院预订了床位。可是,由于社区无微不至的照顾,她并没有在养老院住过一天。后来,老人患病就医需要用钱,但苦于与养老院有约在先,她非常苦恼:“我预付的床位费能退回来吗?”
老人想申请法律援助
1939年出生的苗老太太家住雁塔区。老伴早年去世,女儿远在广西,且身体还不好,因此从单位退休之后,老人一直独自生活。前几年,社区开展空巢老人登记服务,自此,社区承担了照顾、帮扶老人生活起居的职责。社区主任何红娜就把苗老太太当成自己家的老人,常常去看望,嘘寒问暖,陪她拉家常。2015年5月,老人感觉身体不适,何红娜便陪老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老太太病情较为严重,医院建议先保守治疗,再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手术。从医院回到家后,苗老太太便一直愁眉不展。何红娜以为老人担心住院后无人照顾,但老人摇摇头,想说话却又吞吞吐吐。“您有什么事就说吧,千万不要怕麻烦。”经过耐心沟通,老人这才说她想申请法律援助。
原来,前些年,苗老太太考虑到自己年龄大了,女儿又离得太远没法照顾自己,便经人介绍,与咸阳一家养老院签订了床位预订协议书,拿出辛苦攒了一辈子的14万元钱,给养老院预付了床位预订金。后来,因为社区给了空巢老人无微不至的照顾,苗老太太虽然交了床位预订金,但从未入住过养老院。2015年4月合同到期,老人多次索要自己的预订金,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不给退钱。如今,老人身患多种疾病,住院急需用钱,从司法局组织的宣传活动以及在社区放置的宣传资料中,她了解到法律援助可以帮助弱势群体维权。
通过协调解决问题
老人属于弱势群体,特别是空巢老人,更是需要全社会的关怀与照顾。《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老年人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得知情况的当天,何红娜就来到大雁塔街道办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初审之后,为老人开辟了绿色通道,随后联系了驻社区律师,由律师主动上门服务,为老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苗老太太与养老院有约在先,她预付的14万元床位费能否退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老人罹患重病急需医治就是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特殊情形,要求归还预付款的请求不仅符合合同约定,而且也会得到法律的支持。鉴于老人的病情拖不起,援助律师与何红娜打算先和对方沟通协商,如若不行再到法院起诉。
在和律师就谈判的关键点交换了意见之后,何红娜立即前往养老院。但这家养老院一位负责人表示,合同已经生效,双方就得履行,老人不来入住,不是敬老院的责任,所以不予退款。她义正词严地告诉对方,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提到“合同生效后,甲方不予退款,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乙方无法入住,甲方应予退款”。苗老太太现在身患重病,需要住院治疗,根本不可能入住养老院,这种情况符合合同中规定的特殊情况,养老院不退款就是违约行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法律援助是专门为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帮助的政府机构,如果你们不给老人退款,社区将委托律师通过法律援助、诉讼等渠道来解决。”紧接着,养老院负责人又诉起苦来,说他们是民营企业,经营这家养老院面临种种不易。在听了院方负责人的陈述后,何红娜也理解他们的难处,她认为此时如果态度再强硬的话,有可能会引起双方对峙,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她建议院方先给老人退一部分钱,让老人先看病。院方当即表示,会想办法在两天之内先筹集部分款项给老人。果然,院方第二天就将4万元钱送到了苗老太太家里。
在何红娜的协调下,院方承诺其余款项两周内退还,苗老太太也表示不再追究几年的利息,双方握手言和。终于,在两周之后,养老院负责人送来了10万元钱,苗老太太的“心病”治好了。她连声说:“有了法律的保障,有了社区工作人员的照顾和援助律师的帮助,我就放心了。” 记者高雅 实习生陈轩
编辑:王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