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龄宣传工作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王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8日上午,由全国老龄办和中国记协主办的全国老龄宣传工作研讨会在京召开。全国老龄委委员、全国老龄办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建军,中国记协书记处书记王冬梅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研讨会由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主持。
王建军表示,我国空巢和独居老年人已近1亿人,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约3500万人,要把帮扶困难老年人作为发展老龄事业的重中之重。
统计显示,我国80岁以上老年人近2400万人,低保五保老年人约2800万人。王建军指出,这些特殊老年群体,既是发展养老服务业重点保障对象,也是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难点所在,我们要高度关注,格外努力,尽量从制度上、法律上、物资和服务支持上予以妥善安排。
王建军指出,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老龄化加速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特征。新修订实施的《老年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及各有关部门的权利义务,强化了老龄工作部门的法律责任,是老龄工作部门、涉老职能部门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据。
王建军强调,要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指引,把握老龄宣传工作的方向;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宣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营造贯彻落实《老年法》的良好社会环境;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在党的事业中发挥老年群体的正能量。他要求,老龄宣传工作要服务大局,履行好围绕中心的基本职责,在正面宣传中发好声音;要服务社会,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社会良好风尚;要服务老年人,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满足多种需求。
王冬梅指出,要把老龄事业宣传摆在重要位置。做好老龄事业宣传,对于唤起全民族对老龄问题的关注、举全社会之力解决我国老龄事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积极主动应对全社会面临的严峻挑战,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王冬梅强调,老龄事业宣传要紧紧围绕中央关于老龄工作的各项部署,大力宣传中央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重体现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报道我国老龄事业的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反映各地发展老龄事业的进展成效,积极推广各地发展老龄事业的经验做法,广泛传播敬老、助老、养老的典型事迹,大力弘扬“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通过深入宣传报道,使党和政府关于发展老龄事业的声音传遍千家万户,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敬老、助老、养老的浓厚舆论氛围。要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养老、尊老、敬老领域的热点话题加强理论阐释,通过有说服力的观点做好解释工作,运用详实数据和典型案例主动进行引导,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此次研讨会的主题为“宣传老年法关爱老年人”。会上,专家学者、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地方老龄办、地方老年媒体、老龄新闻战线资深媒体记者等10余人,围绕深入宣传贯彻《老年法》、推动老龄宣传工作创新发展、提高老龄宣传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思想作风过硬的老龄宣传队伍等方面发表了精彩演讲。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老龄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性问题。我国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矛盾更为凸显,给我国经济增长、城乡协调发展、以及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领域都将带来深刻影响,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改善亿万老年人民生的双重任务更为艰巨和繁重。老龄宣传工作要服从服务大局,必须把握新的历史方位,强化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在落实新的战略布局中实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要深刻理解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的丰富科学内涵,深刻认识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不辱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责任和使命。要高度关注和全面反映,国家从制度、法律、物资和服务支持上,着力解决老年群体同步实现小康、破解老龄事业发展难题、统筹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全面加强老龄法治建设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政策、新制度,为努力开创老龄工作的新局面营造良好舆论范围。
会上,吴玉韶对即将开始的“敬老月”活动进行了部署。来自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办宣传部门负责同志及中央媒体、省级老年媒体负责同志12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