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强奸未遂被判刑

03.04.2015  14:45
        陕西法院网讯    已近耄耋之年的被告人吝某,由于精神孤独,三番五次找邻居郝某,希望和其交好,遭到拒绝后,从其家平房顶进入郝家,欲与其发生性行为,因被发现未遂。近日,华县法院对被告人吝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014年6月19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吝某从平房顶进入邻居郝某家并进入南边郝某的卧室,发现郝某赤身裸体躺在炕上睡觉。被告人吝某趴在郝某的身上乱摸,并欲与郝某发生性行为。郝某惊醒后将吝某某推到地上,并对吝某实施殴打,随后被告人吝某趁郝某外出叫人时逃离现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吝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吝某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且其犯罪时属于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属于老年人犯罪,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