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难而上 全力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9.06.2015  12:24

    汉中市域总面积2.72万平方公里,其中盆地占6%,浅山丘陵占36%,中高山区占58%,全市耕地面积534.82万亩,其中,坡度大于25度耕地达201万亩。根据全市后备资源调查,全市坡度在25度以下的宜耕后备资源为14.11万亩,坡度在15度以下评价为宜耕的耕地后备资源仅为8.63万亩。耕地后备资源匮乏是我市实现占补平衡工作的突出困难。
    近年来,我市严格执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制度,坚持在“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土地利用方针,充分调动县区政府等社会各界力量,采取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推动占补平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市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一是2014年4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将各县区政府做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区长负总责,夯实了县区政府的责任,明确了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职责,建立了政府主抓、部门配合、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市政府将各县区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对县区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加分指标,充分调动县区政府工作积极性。三是市、县政府领导亲自参与和指导占补平衡工作。2014年8月22日,市政府在镇巴县专门召开了全市县区长参加的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现场推进会,有力地促进了各县区占补平衡工作的开展。四是市国土资源局也始终把耕地占补平衡列为全局的重点工作,成立了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 “以补定占,县区自求平衡”为核心的耕地占补挂钩制度。市国土资源局与各县区局签订了耕地补充目标责任书。
    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投资控制标准。先后制订印发了《汉中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汉中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设计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汉中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切实加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提高建设质量的通知》、《汉中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立汉中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专家库的通知》、《关于调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投资控制标准的通知》等6个文件,按基本建设程序对占补平衡工程实行项目管理。
    三、严格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一是做好项目踏勘论证工作。所有占补平衡项目立项时必须到现场踏勘,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每个占补平衡项目都要编制规划设计和预算。在项目设计评审过程中,专家先实地踏勘项目现场,后进行内业审查。二是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三是严把项目竣工验收关。
    四、新增耕地与农业产业捆绑结合,充分发挥项目建设经济效益。镇巴、西乡、南郑等县采取统筹规划的方法,在新增耕地项目区整合捆绑相关部门资金,配套完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支持龙头企业和经营大户建立农业产业基地,有效提高了新增耕地项目的经济效益,其中,部分项目已建成小杂粮、中药材、茶叶、魔芋、蔬菜、烤烟专业化种植示范基地,新增耕地的经济效益得到了持续稳定增长,确保了新增耕地项目的后期监管切实有效。
    2013至2014年,全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立项184个,面积23639.5亩;验收项目182个,新增耕地25845.3亩,占省厅二年来下达我市新增耕地任务2万亩的125 %,为“十天高速”、“宝汉高速”“西成客专”、兴元新区等全市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确保了我市经济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白晓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