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职业学校将统一归口教育部门管理

17.07.2015  03:32
核心提示: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学校管理的意见》。明确职业学校统一归口教育部门管理。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学校管理的意见》。明确职业学校统一归口教育部门管理。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意见》指出,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实施“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统一归口教育部门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技工学校业务指导。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一般“以省为主”,有些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以市为主”。2015年12月底前,凡由政府部门举办、财政资金供养的中等职业学校均划转教育部门管理。划转后,教育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资源整合,原主管部门继续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支持职业学校发展。职业学校的设置、变更与撤销统一由教育部门负责。教育部门对已经设立的职业学校进行评估,根据办学条件核定办学规模,对不达标特别是租赁土地、校舍办学的,逐步调减招生计划直至撤销。

坚决杜绝利用同一教育资源同时设立两所及以上教育机构行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学校名称,清理“一园多校”“一校多牌”。调减本科高校举办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学校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模,逐步消除跨层次办学。加强对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引导与调控,加大特色专业支持力度,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同质化倾向严重专业的招生计划。

意见》要求,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推进技工学校和其他职业学校融合发展,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全面实施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国家和省级示范高等职业学校实行单独考试招生,其他高等职业学校实行综合评价招生,对符合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实行免试招生,对“三校生”(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单独组织省级统考。到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等职业学校招生的主渠道。适度提高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比例。

本报记者 张彦刚 实习生 赵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