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5〕34号)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度厅属中等职业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与考核对象
考核时间:2016年1月6日至15日,每校半天时间。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对象:陕西银行学校、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陕西省理工学校、陕西省商业学校、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陕西省旅游学校、陕西省电子工业学校、西北工业学校、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陕西省建材技工学校、陕西省机械高级技工学校、西安工程技师学院、陕西交通技师学院、陕西省水利技工学校、陕西省自强中专学校、陕西省印刷技工学校等16所厅属中等职业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
二、考核内容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考核主要采取单位及个人自查与教育厅考核工作组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自查。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主要包括本年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主要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考核工作组实地考核。
1.召开工作报告大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作个人述职报告,每人10分钟(校长代表领导班子作工作总结,延长5分钟,总述职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民主测评。工作报告大会上,由考核工作组组织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填表方式,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测评。测评表由省教育厅考核工作组负责发放、回收和统计汇总。
3.个别谈话。主要听取对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4.查阅有关资料。考核工作组通过查阅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情况。
5.考核汇报。考核工作组根据考核情况和测评结果,对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年度考核意见,向厅党组汇报。优秀等次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公示无异议后,以省教育厅正式文件将考核结果下发各单位。
四、考核等次
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每个学校领导干部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参加年度考核的领导干部人数的20%。
本年度工作有明显失误者、廉政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者,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
五、有关要求
(一)请按要求提前撰写学校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要经学校校长审阅。
(二)参会人员范围:学校全体教师干部。
(三)届时向省教育厅考核工作组提交学校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参会人员名单。
联系人: 姚 亮
电 话:029—88668638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