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提升 陕西在行动
根据国务院职业技能提升决策部署,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财政厅出台了《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陕人社发〔2019〕35号),决定三年在全省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5万人次以上,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力争到2021年底,全省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0%以上,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开型劳动者大军。
为适应当前就业形势对推进产业升级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提出的新要求,我省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出台的《实施方案》明确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筹集专项行动资金,与就业资金等资金捆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打造“五个聚集”,确保培训规模,提高培训针对性、实用性,促进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和就业能力增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一是 聚焦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突出做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学会制培训,三年培训2万名新型学徒。面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持续实施“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等。持续加强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子女职业技能培训,对贫困家庭学生参加培训的,给予生活和交通费补贴。
二是 聚焦增加培训供给,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按规定享受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补贴。对其举办的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在省内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按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给予院校资金支持。
三是 聚焦提升培训质量,加强培训服务管理。 创新培训内容、加强管理服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对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企业优秀高技能人才为主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就业资金给予补助。
四是 聚焦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制度,强化政府引导激励。 落实现行补贴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等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在落实补贴政策的同时给予生活和交通费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培训后取得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
五是聚焦运行安全,强化资金监管。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管理,强化绩效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对贪污、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私分补助资金等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