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联合联动机制 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4.09.2016  11:10

2016年9月12日,市环境监理处与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召开了一次座谈会,就近期开展打击危废污染环境犯罪专项活动期间,环保与公安部门在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展开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

本次座谈会由监理处康飞处长主持,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支队韩明辉副支队长、王稳稳科长和市环境应急中心赵文军主任、李宏副调研员及相关科室的科长参加了会议。在座谈会上经过协商,首先确立了在专项活动期间,由赵文军主任担任环保部门联络工作的负责人,共同对我市存在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开展调查和处理;其次,双方就涉及电镀、危废、污泥案件相关的政策法规、线索的信息共享、执法中的协作配合等一些具体问题上进行了相互交流,确立了定期交换案件线索信息,对一些涉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工作衔接措施;最后,双方决定于近期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线索,结合环保部门掌握的信息,对个别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或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污染企业联合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这次环保与公安部门之间的工作座谈会,对我市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建立,对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环保、公安部门的职能,为依法严惩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