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联合各单位制定《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通知》
以案释法“双四”打造西安法治“品牌”
为认真落实“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重大举措,推动西安市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中共西安市委依法治市办、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西安市司法局制定印发全市《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对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以案释法工作提出了“四原则”以及“四要求”。
以案释法主要通过“法律六进”、“审判五进”活动,以及各大法制宣传日、节点,以办讲座、放普法电影等形式来展开,而其重点对象是包括司法、执法、法律服务活动中的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其中社会公众重点包括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农(居)民和流动人口等。
“以案件释法是使普法宣传更直观、更形象、更生动的一种有效方式,而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建立也必将有效地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有利于在全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从而全面推进法治西安建设。”西安市司法局局长郭秦林表示,“所以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建立十分重要。”
《通知》指出,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应该把加强典型案例的确定、加强典型案例发布、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加强工作保障这四项要求贯彻到底,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其中,为突出典型案例,全市各级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司法行政部门和市律师协会将重点选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职务犯罪案件;行政作为类诉讼案例、行政赔偿类案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事关百姓自身权益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债权债务、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民事案件;其他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案件等。这些案例会通过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和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新闻媒体在重要时段与重要版面制作刊播以案说法类节目(栏目)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
除此之外,《通知》还指出,以案释法工作应该遵循合法性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不得出现违反法律规定和相关工作规定的现象,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规范性原则,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未成年人犯罪信息的案件,应当通过必要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对当事人及其家属名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及时性原则,根据执法办案实际和普法需要,在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或者案件办结后,及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以案释法;必要原则,综合考虑案件性质特点、当事人需求以及法治宣传效果等因素,科学判断是否进行以案释法以及如何以案释法。
目前,该市已组建成了西安市以案释法专家库,共吸收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136名。《通知》出台后,全市各级将根据《通知》精神,制定具体工作细则,各区、县要在年内组建一支不少于25人的以案释法工作队伍。届时,该市法治创建工作将迈上新台阶。(董倩茹)
来源:西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