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省住建厅和省工商局将于6月2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多月的房地产市场广告专项治理活动,广告是否有欺骗和误导公众的关键词语、是否经审批后发布等将做重点查处。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将加大对广播电视台、报纸、期刊杂志、互联网和固定印刷品等媒体发布的房地产广告进行检查清理,特别是户外电子显示屏、电梯、楼宇、高速路、过街天桥、车体、建筑围栏等房地产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
检查具体内容包括:房地产广告是否真实、合法、科学、准确,是否有欺骗和误导公众的关键词语;有无未经审批擅自发布房地产广告的;是否存在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权属有争议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等情况发布房地产广告的;是否含有虚假、夸大宣传内容,误导消费者的房地产广告;房地产经营者是否存在违规有奖销售活动以及其它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房地产广告。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展开:6月20日至6月3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由各地工商管理部门牵头,房管部门、市政部门配合,对此次房地产广告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安排部署;7月1日至8月30日为集中检查阶段,各市形成联合检查组,组织对所辖区域内(含县、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9月1日至9月30日为抽查阶段,省工商局和省住建厅联合组织检查组对各市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中对违法违规发布房地产广告和不兑现广告承诺内容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管理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等级;工商管理部门将依据《广告法》加强对房地产广告的监测管理,对违法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依法予以查处;市政管理部门将加大对房地产广告的审查,未经审查的房地产广告,不得对外发布。(梁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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