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肇事车主规避执行 集中执行案款终兑现

13.02.2015  18:32
        陕西法院网讯    “这起案件就是我精神上的枷锁,折磨了我十一年,看到别人逢年过节回家,我心里别提多羡慕了,早该兑现赔偿款了,现在我在外打工也赚了点钱,终于可以结束这种东躲西藏的生活了”,这是2月12日,规避执行十余年的肇事车主王亮如释重负地对户县法院执行法官讲的一番话。

        高晖与王亮、周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2003年经过西安市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王亮给付高晖赔偿金24533.62元;周谦给付高晖赔偿金10514.84元,扣除之前已给付高晖的8000元,实际应再给付高晖赔偿金2514.84元。判决生效后,为躲避法院执行,王亮离家外出打工,下落不明。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法官耐心的说理讲法,另一被执行人周谦将自己应当承担的赔偿款全部付清。但对“失踪”的被执行人王亮的执行,却陷入了僵局。多年来,虽然执行法官先后通过查询、扣划、评估等各种措施,将王亮名下肇事的非法拼装大货车经评估后折抵案款4000元,由申请人予以接收;对其银行账户仅有的3140元予以扣划;还将王亮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向征信系统公布……但是十余年过去了,案件仍然进展缓慢,剩下的赔偿款及利息依然没有着落。

        春节前夕,户县法院集中对包括该案在内的一批规避执行案件以及涉及民生案件开展强制执行活动,规避执行十余年的王亮很想回家过年,但是又害怕在村里被抓个现形,在乡邻跟前丢了面子,于是主动来到法院表示愿意同申请人协商给付案件款。法官对其多年来的规避执行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2月12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亮当场兑现赔偿款19700元,申请人对利息予以放弃。(以上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