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生育登记制度8大变化:推行两证合一

16.06.2016  04:11

  西安市卫计委日前发出通知,完善生育登记工作,生育两个孩子以内的,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从5月1日起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很多市民仍不了解登记的详细流程。昨日,西安市卫计委相关人士就新登记制度进行了详细解读,主要有8大变化,方便市民了解并顺利登记。

   过去只能在女方单位办理 现在男方单位也可以

  这8大变化包括:受理机构增多、受理对象放宽、受理时限延长、申请材料精简、受理方式多元、办理程序简化、推行两证合一、不必逐级盖章。

  受理机构增多:过去只能在女方单位、户籍地或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办理;现在夫妻双方的单位、户籍地或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均可办理。增加了受理机构,更方便市民。

  受理对象放宽:原来生育一孩实行生育登记备案,现在生育一孩、二孩都实行生育登记备案。

  受理时限延长:原来是从怀孕后到孩子出生一个月内,现在从怀孕后到孩子出生六个月内;

  申请材料精简:生育登记的申请材料为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除了这“三证”,不再需要出具婚育证明材料,不需要层层盖章,材料齐全可以马上就办。

   可拨打12356热线电话预约登记 不必逐级盖章了

  受理方式多元:现在可以现场即时办理,也可以网上预约办理,还可以电话预约登记。现场登记即为即时办结,当还可通过PC端登陆省卫生计生委官网或通过手机微信(微信号:SXWSJSW)登陆网上预约平台,填写相关信息,申请预约办理。或者选择电话预约,拨打镇、街道计生办电话或拨打12356热线电话预约办理。

  推行两证合一:5月1日起停止发放《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册》,完成生育登记的当事人,应将生育登记号粘贴在《孕产妇保健手册》空白页上,生育登记号是报销生育保险和新农合的凭证。

  不必逐级盖章:生育登记全面落实首接责任制,不附加任何条件,禁止在生育登记过程中收取费用或者搭车收费,让当事人不跑冤枉路,新的生育登记表不需加盖任何婚育情况证明的印章。不得以生育登记为名实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不得将生育登记与公安落户、儿童入学、母亲健康工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挂钩。

  同时,全面实行生育登记承诺制。对于婚育情况比较复杂的,受理机关难以核实其婚育情况,由当事人进行生育承诺,填写生育登记表。若发现以虚假承诺进行生育登记的,由受理单位注销生育登记号,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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