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可以不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

22.03.2021  16:43

  国家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要求自2021年5月1日起,其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记者 王思北)

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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