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时评】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平稳过渡
今年既是脱贫攻坚的最后一年,也是实施乡村振兴三年试点的最后一年。随着脱贫攻坚取得胜利,我国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一次历史性转移。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我们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平稳过渡。
首先,在过渡期内要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稳定可持续。 脱贫攻坚成果来之不易,对于已经取得的“两不愁三保障”等领域的成果必须守好保住,防范和化解新致贫和再返贫的风险;对于脱贫攻坚实践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跟进和调整,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扶贫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为摆脱贫困的县留出缓冲和巩固的时间和空间。
其次,在过渡期内要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让脱贫攻坚成果发挥更大效用。 脱贫攻坚成效显著,要认真总结“五级书记”抓扶贫、“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等经验做法,拓展扶贫措施的辐射带动范围;要系统梳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拓展“精准”方法论的应用领域;要注重拓展的时序性和灵活性,摆脱贫困的县根据实际情况有步骤、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各项工作,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再次,在过渡期内要衔接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在对象衔接上,从聚焦贫困人口和贫困县逐步向聚焦农村低收入群体和欠发达地区以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过渡;在政策衔接上,逐渐从超常举措向常态帮扶转变,从集中攻坚向长效机制转变,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在战略衔接上,从打赢脱贫攻坚战向全面乡村振兴转变,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史志乐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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