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实施自动监测电子督办确保工业企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10.03.2020  12:02

  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充分发挥自动监控系统的“哨兵”作用,开展远程服务指导和督办监督,对全省纳入自动监控范围的工业污染源数据异常(超标)实施电子督办,确保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我省对汾渭平原涉及的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韩城、西咸新区等八市区,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可监控的147家涉气重点排污单位,省内所有与国发软件实施联网的782家工业企业,实施自动监测的各项污染物排放数据异常(超标)进行电子督办。

  生态环境部重点污染源超标异常督办调度平台数据显示:2月5日至3月7日期间,我省涉汾渭平原八个市区涉气污染源产生超标异常电子督办单共计522次,涉及64家企业,已核实515次,正在核实7次,异常督办正在核实涉及4家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QQ、微信业务工作群、电话等方式进一步加强远程指导,持续采取4+1+1联动机制(即部、省、市、县+企业+业务工作群),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自动监测数据异常(超标)电子督办,并对全省的电子督办单处置情况实施远程跟踪督导,做到异常数据有督办、督办信息有核查、核查情况有甄别、甄别信息要备案、备案信息待备查。对经核实超标属实和未按要求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的重点排污单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编辑:杜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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